中國公證服務
證明及核證在香港發生或發出的法律事務及文件,以令這些文件可在中國內地使用。
由中國委託公證人公證以供內地使用的文件進行登記、審核及加章轉遞,以確保文件在法律上有效及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所保障。
服務範圍
- 公證在港成立的公司及其商務法律問題
- 辦理公司及個人委託書
- 申請繼承、收養子女、繼承遺產等民事法律事務聲明書
- 申請結婚聲明書
- 辦理公證證明使大陸居民得以到香港,與家人團聚
- 辦理有關《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申請公證證明
- 辦理其他在香港發生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而用於中國大陸的公證證明